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市金融秩序稳定,现提示如下: 近年来,金融投资理财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多发,不法分子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仿造银行的标牌标示装修设施,以“金融信息服务”、“投资理财”、“财富管理 ”等名义开设门店,发行包含“xx理财计划第x期”、“xx宝”、“xx 盈”等关键字的理财产品,以高息为诱饵,发布虚假信息吸收公众存款,并任意挥霍或者非法占有投资资金,酿成巨额损失。有的还假称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或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担保、资金存管,迷惑公众。 多年来,本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对非法集资活动秉承严厉打击态度,并多种渠道加强风险防范。社会公众应当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切记“你看重的是承诺的收益,而他人看中的是你的本金”,不盲从宣传广告,不听信他人诱导,不眼红高额回报,不落入陷阱圈套。如发现不法金融活动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 特此提示。 二O一六年二月 来源:上海工商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