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政策法规
 
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务院决定8月起 “营改增”试点全国推广
 
2013-04-2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行,这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

 (一)扩大地区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二)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通过实行“营改增”,激发企业活力,形成新的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据新华社

 分析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

 “营改增”试点扩大将加速中国经济转型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还将加速我国经济转型。将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解决了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促进产业分工,优化经济结构,进而提高产业质量。

 此外,刘尚希指出,“营改增”涉及服务业,此次国务院明确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文化产业纳入试点的服务业范围,将助推我国服务业发展,更好带动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上海市浦东新区石油制品行业协会
Copyright 2008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2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