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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教育附加税财政补贴通知
 
2012-03-21    
 

尊敬的各会员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从即日起,石油协会会员单位可以申请办理本单位“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的申请手续。

凡在2011年期间,会员单位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2%计征部分)超过1000元(包括1000元),可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的80%比例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

一、受理截止日期:2012年4月30日

二、受理部门:

1、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受理对象:税收户管属于19所,享受陆家嘴地区财政扶持政策的会员单位)

地址:塘桥新路87号3号楼大厅

咨询电话:60893761 联系人:曹琦

2、浦东新区世博地区管理办公室投资服务处(受理对象:税收户管属于17所,享受三林世博地区财政扶持政策的会员单位)

    地址:邹平路161号

    咨询电话:68588981 联系人:柴老师

3、企业税管地在其他税务所的,请与我们联系。

三、申报所需材料(以下申报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请审批表》(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3、申请补贴所属期各月《税收通用缴纳数(地方教育附加)》或相关纳税凭证复印件。

4、2011年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培训计划可以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培训等;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为两份材料,其中: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书可参照《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建[2006]317号文件编写,下载压缩包中有范本供参考)。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操作办法(试行)内容详见:以下链接:

http://kuaiji.pudong.gov.cn/qyzgzypxczbt/2012-03-05/Detail_416584.htm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建[2006]317号文件内容详见以下链接

http://www.chinaacc.com/new/63/67/82/2006/7/ma09131224161760026258-0.htm

                                         

上海市浦东新区石油制品行业协会

上海石协石化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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