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显示,自2017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6.6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0.94元/立方米。这与此前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28.34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00元/立方米相比,目前的液化天然气及管道天然气的销售定价均有所下降。 调整两类进口天燃气售价 财政部文件显示,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果经国家准许的进口天然气项目,其进口天然气价格高于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则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返还相关项目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2011年以来,我国对天然气销售定价已进行了多次调整。此次《通知》也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由此前2016年的28.34元/GJ调整为自2017年10月1日起的26.64元/GJ,管道天然气1.00元/立方米的销售定价调整为0.94元/立方米。 而2017年7~9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27.49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0.97元/立方米。 隆众资讯分析师王皓浩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价格调整意味着天然气进口退税范围有所扩大,利于提升天然气进口积极性,带动天然气整体供应能力与发展。此外他还表示,销售定价的调低,意味着享受增值税返还的门槛有所降低。 王皓浩指出,今年冬季天然气供应形势紧张,液化天然气(LNG)和管道气现货进口力度都有增加,中国在国际市场“扫货”也助推了国际LNG现货价格。部分进口到国内的LNG现货价格已经达到11美元/MMBtu左右,气化后的直接成本在3元/立方米左右了,但是国内居民用气价格始终稳定在2~3元/立方米。LNG现货价格亏损导致进口主体企业保供民用的积极性降低。 中宇资讯分析师孙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17年底正值天然气供应存在缺口的时期,此时调低进口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对应的返还税收增多,将能够鼓励上游进口天然气。 根据财政部规定,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倒挂比例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倒挂比例=〔(进口价格-销售定价)/进口价格〕×100%。相关计算以三个月为一周期。 市场“供过于求”利好进口 近年,我国在天然气进口方面的脚步已然加快。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包括管线进口及油轮运送的LNG在内,2017年12月天然气进口达到789万吨,较11月创下的前纪录高点655万吨跳升20%。2017全年进口较上年跳增27%,至创纪录的6857万吨。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LNG进口表现突出,尤其9月份以来,进口量屡创新高,作为可调配性最快的资源,其进口比重日渐增大。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进口LNG约3789万吨,同比增48.4%,已成为全球第二大LNG进口国。 尽管进口已具相当规模,但王皓浩指出,环境保护、“煤改气”等因素使得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我国天然气发展水平和目标仍有差距。从来源来看,进口是重要方式之一,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还将继续增加。 尽管对外依存度较高,但我国也在不断加强天然气进口来源多元化。且目前LNG全球市场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状态,利于我国扩大进口。 此外,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林伯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尽管此次是针对进口天然气的税收优惠,有利于增加进口天然气的积极性,但他同时强调,从整体来看,政府是出于鼓励整体天然气发展的态度所发布的一项政策利好。不管是国内天然气生产,还是天然气进口,都将迎来大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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