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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成品油质量升级监管拟明年1月完成
 
2015-11-12    
 

    1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消息,为督促落实国务院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近日,能源局在广东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驻点监管工作,这标志着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全面开展。

    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专项行动,既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炼油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今年,国家能源局将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列为重点监管任务之一,进一步推动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和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要求,此次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东部地区炼油企业,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炼油企业、特别是保供骨干企业制定及落实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情况,升级改造项目核准、建设情况,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等油品供需情况,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升级改造配套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此外,为确保清洁油品“产得出、用得上”,将监管调研范围适度扩展至成品油销售企业。根据工作安排,专项监管分为部署启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开展,计划于2016年1月完成。

    为了做好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派出机构对辖区内炼油企业进行了前期摸底调研。10月中旬,组织各派出机构、有关油气企业和行业协会召开专题座谈会,介绍相关工作背景和进展情况,讨论完善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和监管工作手册大纲,明确监管目标、重点、方式及有关要求,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科技司、专项监管重点省份派出机构及广东省经信委、能源局、有关炼油和成品油销售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监管工作启动会。监管工作组赴惠州、广州等地,对有关炼油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进展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并赴中石油广东销售公司对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市场供需情况进行了监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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