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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巨头合并 背离我国能源体制改革方向
 
2015-03-11    
 

能源领域改革的总方向是打破垄断,推进市场化改革。综合来看,我国石油企业合并尽管有一定的理由支撑,但简单合并还不如业务重组。尤其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不宜合并,假使真要合并重组国有石油企业,建议考虑中海油和中化,因为相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化的业务更具互补性。

春节前夕,《华尔街日报》的一则报道引发了各界广泛猜测:中国正考虑整合大型国有石油公司,谋求创建足以匹敌埃克森美孚的石油业巨头。

自1998年重组和改革以来,我国石油行业“垄断与竞争”,资源配置该“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的争论从未停止。主流观点是应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破垄断,促竞争,消除政策歧视,但也有观点认为,石油作为战略性资源应加强政府控制,而且我国石油垄断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国有企业垄断,与西方国家石油垄断的性质根本不同。未来国企改革将更加市场化和国际化,在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同时,更需要国有企业在资源、规模上达到一定级别,以增强与国际巨头竞争的筹码,提升话语权。

笔者认为,我国石油企业合并尽管有一定的理由支撑,但综合来看,简单合并还不如业务重组。

总体而言,石油产业属于垄断性产业,但并不是纯粹的、完全的自然垄断性产业。从具体业务环节来看,一部分业务具有竞争性特点:一是石油资源虽然稀缺,但资源分布面广,潜在市场大,从动态观点来看,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完全可以支持多家公司的存在;二是石油产业包括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储运、炼化、工程技术服务、销售等环节,这些环节多属于竞争性领域;三是石油产业面临着与进入者、消费者、替代品、供方企业的竞争者,即具有竞争性。

由于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日益提升,减轻油气进口依赖,保障能源安全便成为我国石油产业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世界主要油气进口大国体制演进历史告诉我们,降低“油气进口安全”担忧的最佳方式不是加强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而是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有效竞争提高石油勘探、生产、销售、消费和进口各个环节的效率,激励创新,减少浪费,最终减少对进口的依赖。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石油安全的可分摊性,改变歧视、排斥能源非公企业、只靠国有能源企业保障供应的老思路,敞开市场大门,对于竞争性环节,让一切有意愿和能力的企业都参与进来,各展所长,互利共赢。

石油巨头合并的一个理由是增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但竞争力不仅体现在企业规模上,更应体现在经营效率、技术创新上。在2014年财富500强排名中,中石油、中石化在营业收入上分别超过埃克森美孚,在石油公司中仅列荷兰皇家壳牌之后,分列第三和第四。但在利润上则远逊埃克森美孚,说明国内石油企业竞争力远逊于国际石油巨头。更何况,我国石油企业的竞争力不是依靠充分的市场竞争得来的,而是依靠政府批文、法规制度等行政垄断维持的。不仅如此,国有石油企业还可利用其行政性垄断地位低于市场价格获得融资、用地、资源使用。

能源领域改革的总方向是打破垄断,推进市场化改革。而一个有着多个竞争对手的市场,才能有效推进市场化改革。1998年的石油大重组既是市场化改革的举措,也是打破垄断的举措。大重组之后形成的三大石油公司尽管依然占据垄断地位,但也带来了市场活力。而一旦中石油与中石化合并,中海油与中化合并,按花旗银行测算,将占我国上游石油天然气生产份额的77%、冶炼产品的79%、零售石油的90%以及将近100%的油气管道。届时,寡头垄断现象将更加突出。这有悖市场化改革方向,是一种倒退。另外,如果合并,原来出台的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油气管网和储存设施建设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等众多政策措施将成空谈。未来在收购国外油气资源或企业时,很容易被其他国家认为是国家行为,从而以国家安全为名拒绝,对我国石油企业推行走出去战略很不利。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石油企业尤其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不宜合并,假使真要合并重组国有石油企业,建议考虑中海油和中化,因为相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化的业务更具互补性。中海油上游的海上油气生产已颇具规模,但下游加油站发展却一直比较缓慢;中化在加油站领域尽管也并没有多大进展,但在石化领域则有着相当强大的贸易能力,旗下化工板块实力也较强。而且,目前中海油与中石油、中石化相比,无论从资产规模、市场地位等都相差甚远,与中化合并倒是能拉近与中石油、中石化的距离,进而形成石油行业“三足鼎立”局面,这也符合国际石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更趋向于大企业、大集团的寡头竞争,一国需构建两至三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国际石油公司,以提高竞争力。

另有消息说,今年政府或将出台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如这个方案不考虑合并重组石油企业,笔者建议不妨重新梳理石油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区分竞争和非竞争性业务,聚焦于石油行业上游、中游、下游各业务板块的开放和市场化改革上,在石油行业准入和行业结构、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调控和监管等方面出台一些重大改革措施,如在上游油气区块的获得资质上,以页岩油、页岩气或新增常规油气区块为突破口,以招标代替行政授予方式,以增量带动存量方式允许其他经注册登记合法的石油公司进入。对于石油运输管网及储备库等中游环节,现阶段分拆建立新的管网公司可能性不大,可按“财务独立—业务独立—产权独立”三步走的战略逐步推进管道业务与生产、配气、销售业务分开,并向第三方公平提供输送和储运服务;在原油进口上,以扩大原油进口使用权范围推动整个原油进口权的放开,加快民企“走出去”,通过各种途径提供境外价低质优原油。在成品油批发零售环节,取消批发垄断政策,加快推动成品油销售环节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允许更多资本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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