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5日发布批复,同意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批复中指出,经研究,上海市政府同意由新华中融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出资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为企业法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品种的现货交易,提供相关的交易服务,经营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批准的其它业务。交易中心有关工作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及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上海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石油和天然气交易中心。 据记者了解,交易中心前期重点是组织安排天然气、成品油的现货交易。随后将根据石油天然气市场运行规律,特别是天然气商品本身及天然气贸易、储存和运输的特殊性,在相关部门支持下,逐步发展适合天然气特点的交易方式和产品体系,丰富市场交易主体,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亚太地区石油天然气交易和定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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