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石油公司发布的消息中指出,该公司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获得首笔预付款,按确定进度表资金被分成两部分支付。俄石油自1月1日起以掉期交易方式开始经哈萨克斯坦对华输油。
在俄石油与中石油于2013年6月签署的长期供油合同框架下支付预付款。上述合同是在落实俄中两国政府间有关自2013年3月22日起扩大原油贸易领域合作协议的框架下签署的。协议在批准后于2013年12月底生效。
据彭博新闻社消息,首笔预付款为200亿美元,预付款总额为700亿美元。俄罗斯石油公司计划25年内对华供应约3.6亿吨石油,总价值约达2700亿美元。
俄石油公司总裁谢钦表示,“2013年供油量为80万吨。2014年根据双方商定的计划,通过‘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东线)和哈萨克斯坦境内对华进行输油。此外,开采及加工领域的联合项目仍在继续实施”。
此前谢钦曾表示,公司计划从2014年起在与哈萨克斯坦签署的协议框架下,每年输送700万吨原油,公司每年在过境哈萨克斯坦对华出口原油过程中向俄罗斯预算支付23至25亿美元。
对华供油将按照掉期交易的方式进行。为换取俄罗斯石油,从2014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将提供同等规模的本国石油,然后俄罗斯将其输送给中国。合同的实际条件是支付过境费用。
依据两份合同,俄石油公司在2038年上半年前将向中石油输送3.253亿吨石油,而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输送3500万吨。另外,2014年应额外输送200万吨,2015年为1500万吨。高峰期输送量达到年均31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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