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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执行国四标准 部分地区油价将涨
 
2014-01-02    
 

 按照国家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汽油都将升级置换为国四标准,油品升级也将带来价格的上涨。

 自2013年9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即从2014后1月1日起,国内主营单位汽油全部由国三汽油升级为国四汽油。而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升级至国四标准的加价标准为每吨290元,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记者从卓创资讯了解到,目前国内汽油升级置换工作多已完成,部分地区在12月之前完成置换的汽油按照已加价销售,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南昌、海南、成都等地。

 其他地区也已在12月陆续置换为国四汽油,但元旦前仍执行国三的价格标准,元旦后将统一执行国四价格标准(吉林省延期至2月执行),即最高零售价每吨加290元。

 若以每升计算,90号国四汽油与国三汽油相比平均上涨0.22元,93号国四汽油与国三汽油相比平均上涨0.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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