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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部署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2026-09-07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底部署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瓶装液化石油气事故多发,城镇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为切实遏制事故多发态势,本次专项整治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力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隐患。

 着力消除用户端安全隐患。各地要在2026年底前全面更换不合格软管、调压器等产品,推动消除在高层建筑、地下或半地下空间等问题环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推动全面使用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符合标准的调压器,防范软管脱落、鼠咬、老化破损和调压器出口压力超标等问题。

 推动全面实施配送入户制度。各地要推动本地区全面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入户制度,2026年底前全部取消自提。督促指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按照配送入户要求,配备配齐人员和车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上门服务等制度。

 严格落实企业随瓶安检责任。各地要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在2026年底前实现随瓶安检全覆盖,并设立专岗专人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闭环管理。

 进一步提升厂站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严格对照城镇燃气经营、特种设备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厂站重大隐患,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深入推进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等部门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部署要求,采取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经营黑窝点、充装销售黑气瓶、制售假劣燃气具及配件等行为。

 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持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发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配送人员安全检查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引导用户养成用气不离人、用气后关阀等安全习惯。

 不断提升燃气安全监管能力。各地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状况以及设施设备、关键岗位人员等基本信息,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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