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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和《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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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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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和《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战略优先位置,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明确主体功能区,对重点经济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区、资源富集区、沿边开放区和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分类指导。(二)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突出交通和水利两个关键环节,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三)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国家能源、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五)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建立有西部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体系。(六)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鲜明的小城镇。(七)优先发展教育,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八)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巩固和扩大振兴东北成果。(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巩固发展现代农业。(二)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三)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四)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五)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比较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多元清洁的能源体系。(六)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江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保护与治理。(七)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就业岗位。(八)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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