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第一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下发,达12259万吨,同比提高18.07%。 2021年第一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共计56家企业,总量达12259万吨。 相比于2020年第一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数量增加1家,总量增加1876万吨,增幅18.07%。 主要的增量来自于大连恒力石化、浙江石化、中国化工集团,同比去年第一批分别增加了400万吨、600万吨、346万吨。 另外山东地炼方面,天弘、汇丰、清源、利津、垦利、海右等炼厂同比均有不同水平的增加。 依据商务部发布的《2021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公告,2021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方案为24300万吨。 2021第一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下发完成后,已完成全年目的的50.45%。 据统计,目前恒力及浙江石化等炼厂均坚持满负荷运转,山东地炼检修炼厂亦较少,一次均匀开工负荷达75.46%。 预计2021年一季度,国内民营炼厂将继续维持高负荷运转。此次配额的下发将有利于国内民营炼厂提前安排原油采购计划,保持生产运行稳定。同时亦有利于炼厂锁定远期的原油及成品价格,进行对冲操作,提前锁定炼油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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