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主席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办事,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指示,我们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新形势,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在强军兴军进程中自觉坚持依法办事。 谋划决策遵法。“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党委机关的重大决策,决定着部队某一方面工作甚至全面工作的方向,必须提前谋划、依法决策。坚持把牢立项关,立项动议之前先问法,把查明法规依据作为必经步骤,找准目标,划正方向,防止盲目动议、错误动议。坚持把住程序关,谋划决策全过程依法,严格按照《党委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明确的流程议事决策,捋清步骤,履好程序,防止无效议事、违规议事。坚持把好结果关,决策完成后还要回过头对照法规制度,再看一看是否有违法违规之处,尤其涉及重大行动、重大建设、敏感事项,要对决策结果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防止决策失误。 遇到问题找法。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加强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军事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初步实现了处处有法可依、事事有规可循。法规制度是军队建设和工作生活的基本要求,是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基本遵循,尤其是遇到“难事”“急事”,更需要依据法规制度,稳妥有效地加以解决。努力把相关法规制度找齐找全,既要找到国家和军队的相关法规,又要找到相关具体行业领域的制度规定,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在找全法的基础上用准法,认真细致地从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不能随意套法、盲目用法。依法依规走实法定程序,法定程序不可省略,事情再急不能急程序,难题再难不能破规矩,真正按程序把问题解决好。对于确实找不到法规依据的新问题,不能简单地打“擦边球”,应及时请示,按上级指示解决问题。 解决矛盾靠法。部队建设和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军地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各种矛盾,特别是随着改革深入推行,利益调整持续进行,可能带来多种矛盾冲突。我们要像习主席要求的那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强化法治思维,增强运用法治方式来破解矛盾的自觉性。提高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依法治军的重要内容,不断消除法规盲区,让官兵明白解决矛盾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遵循。营造法治氛围,教育官兵自觉按法规化解矛盾,主动运用法规破解矛盾,既不上交矛盾也不下推责任,防止用违规违法手段反映诉求,避免矛盾激化。固化法治成果,对经过实践检验成熟管用的办法进行系统总结提炼,升华为切实管用的机制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为处理相关领域常见矛盾提供重要遵循。 落实工作循法。对于广大官兵来说,最经常办的事就是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古人说,“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部队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都必须遵循法规制度的要求来进行,尊法治、守规矩、讲章法。“法之不行,自于贵戚。”领导干部应带头在工作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好示范和推动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敢于较真碰硬、克服人情因素,对大包大揽、一竿子插到底和“指点的多过动手的”等违背法规精神的工作方式坚决予以纠正,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官兵。坚决废除“土政策”,对于实际工作中确实需要本单位制定的制度细则,严格按法定程序建章立制,使工作落实既符合法规制度精神,又符合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对官兵承担的具体工作,都应建立任务清单、细化任务、明晰责任,遵循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正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真正运用法的力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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