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这几次修改顺应实践和发展的需要,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法治建设没有完成时。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新方位、新思想、新使命、新目标,决定了我们又一次面临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历史节点。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有利于促进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有力,奋发有力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共同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经过反复考虑、综合方方面面情况作出的,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事业需要、人心所向。我们要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充分认识这次宪法修改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的基础上,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我国宪法又一次与时俱进,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更好地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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