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难而上,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对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习近平同志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思想。这一系列重要思想,立足党情国情世情,运用全面、历史、发展的思维方式,科学认识当前各种腐败的本质,科学总结我们党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经验,体现了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对矛盾风险的准确认知,彰显了我们党建设廉洁政治、真挚为民的执政理念,不仅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而且为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提供了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 深刻认识相互贯通、有机联系的反腐败思想体系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眼复杂激烈的国际竞争,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从严治党、执政为民,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相互贯通的重要思想,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的科学体系。 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形势判断上,强调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在立场态度上,强调对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不变。在任务目标上,强调反腐败要经常抓、长期抓,“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构建风清气正的廉洁政治生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战略重心上,强调现阶段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以不敢腐推进不能腐和不想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在方式方法上,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利剑高悬、威慑常在。在内生动力上,强调从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出发,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司法机关的法律责任,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在国际合作上,强调深入了解和掌握国际反腐败规则和动态,提高追逃追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这些方面构成了一个内在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系统回答了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规律特点、趋势方向的深刻把握。我们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抓住精髓、领会实质、武装头脑,用以指导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稳步推进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反腐败基本战略 过去,由于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重心、战略布局和发展走势不够清晰,致使在治标和治本的问题上缺乏针对性,反腐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习近平同志以“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的政治智慧和“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辩证思维,确立了现阶段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的战略决策;立足于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科学判断,提出了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反腐败基本战略,在此基础上强化了纪检监察和执法机关所承担的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责任。反腐败基本战略的确立和主体责任的强化,从根本上解决了新时期反腐败工作“桥”和“船”的问题,实现了反腐败斗争扎实稳步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反腐败理念更加清晰,目标任务更加明确,战略重心更加突出,工作方式更加科学,主体责任更加落实,党心民心更加凝聚。反腐败斗争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向前推进。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纪检监察部门专职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责任链条不断延伸,巡视利剑震慑常在,力量矩阵日益增强。依法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腐败案件,体现了法纪面前没有特权,亮明了党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决心。4年多来,全国共查处110多万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诠释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50多部,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在正风肃纪与铁腕反腐的强劲激荡下,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有力促进了不想腐堤坝的构筑。我们要把习近平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学习贯彻,坚定中国特色反腐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绝对忠诚的使命担当,为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持久战贡献力量。 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根本立场 习近平同志关于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要论述的根本立场就是党的立场、人民的立场。坚持党的立场和人民的立场,首要的就是以绝对忠诚不断增强维护党中央权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到一言一行中、体现在反腐败斗争中。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腐败分子往往是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交织,他们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物欲和权欲形成了恶性循环。他们利用党和国家经济资源笼络人心、结党营私,恶化政治生态。我们要充分认识其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危害国家政权安全的反党反人民本质,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和打击,决不能温良恭俭让。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创新办案思路,明确办案责任,加快工作进度,高质量、高效率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在反腐败工作中自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该向中央报告的要报告,该向中央请示的要请示,自觉服从中央工作,把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到反腐败斗争中。 坚持党的立场和人民的立场,必须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人民利益,依纪依法反腐。坚持党的领导,就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要不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大原则,要不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绝不能闪烁其词、语焉不详。对重大问题、疑难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引导,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提高主流思想舆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对别有用心、混淆视听的恶意炒作及时坚决地予以回击,用有针对性的研究成果、用客观事实和科学论证揭露其虚伪性和挑唆性,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维护人民利益,就要在关系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态度坚决、措施到位,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清正廉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依纪依法反腐,就要以宪法和党章为基本遵循,秉持党纪与国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反腐败法治方式,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充分发挥党纪国法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治效应。始终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办案工作不放松、不停步、不手软;始终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基本战略,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和不想腐转化。 全面把握标本兼治的辩证方法 反腐败不会一蹴而就,正风反腐需要标本兼治。我们要坚持以打促防、惩防并举的战略方针,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铲除腐败的“污染源”,以驰而不息的恒心和韧劲做到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 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关系。在作风建设与惩治腐败的关系上,前者是固本强基之举,后者是刮骨疗毒之策,二者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在建章立制与制度执行的关系上,前者是反腐的基础,后者是反腐的关键。在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关系上,腐败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敌人,要切实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在实际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和运用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坚持党纪反腐与法律反腐相结合、专职反腐与自身反腐相结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视利剑和派驻全覆盖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发力。谨记“四个统一”的新鲜经验,做到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是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的治本之策。在预防和反对腐败过程中,我们要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稳住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在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等问题上作出正确选择。在办理腐败案件中,以执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和秉公执法的浩然正气,高质量高效率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反腐败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对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我们要以政治上的坚定笃行拥护改革,以理论上的清醒自觉推进改革,从内心激发出工作动力,不折不扣抓谋划、抓落实、抓执行,一如既往地做好改革中应该做好的工作,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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