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显然,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我们党拥有强大人格力量的根本所在。所谓“人格”,即“做人的品格”。高尚的人格既是赢得别人尊敬和信赖的“无形磁石”,也是自己干事创业的“无形资产”。党员是党的人格化,是党的形象代言人,如果每个共产党员都拥有强大的人格力量,那么,我们党就会多一份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距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会近些,更近些。对党员而言,“合格”与“人格”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借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致力做到“四讲四有”,是共产党员厚植自己人格力量的必由之路。 在“讲政治,有信念”中熔铸人格之魂。“共产党员”是一种政治身份,当然要讲政治;共产党员承担着政治使命,当然就得有坚定的信念。信念的坚定程度既决定着党员政治生命的长度,也决定着党员人格的高度。那些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无不是以自己信念坚定、忠贞不二的高尚人格赢得人们广泛持久的尊重和景仰。而党员坚定的信念主要来自于自身对党所确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高度认同和自觉执行,来自于发自肺腑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其次,党员坚定的信念,来自于自身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明、政治定力强、政治素质优、政治品格佳,能身处顺境而不忘乎所以,身处困境而不颓废沉沦,身处逆境而不随波逐流,始终具有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和铁一般的担当。 在“讲规矩,有纪律”中夯实人格之基。严守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干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金钟罩”和“铁布衫”,同时也是党员干部实现人生价值、升华人生境界的“安全带”和“保护伞”。“人格”一词的本意就是指在遵守规范中铸就的品格。如果没有对“绝对自由”加以约束的“规矩”,也就没有健全和完美人格的“方圆”。因此,是否严守纪律规矩,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具有人格力量的一把尺子。而讲规矩,有纪律,最重要的是要畏法度、知戒惧、守底线,权大而不越法纪之“雷池”,位高而不乱党规之“章法”,名显而不踩公理之“红线”,不为私心而失德,不为名利而失节,不为物欲而失度,始终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老实人,干老实事,令行禁止,表里如一。 在“讲道德,有品行”中匡正人格之道。德为立身之本和成事之基,是人格的内核与支柱。共产党员是中国公民中的先进分子,理应成为社会道德楷模,理应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感染和引领他人,以此推动社会道德生态不断得到净化,使核心价值观能够广泛深入人心。党员的人格力量主要源于并集中展现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党员人人讲道德,家庭就会多一份和美,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我们的事业就能聚集更多的正能量,有更多的“好故事”;党员人人有品行,社会的文明进步就会多一份原动力,人们的身边就会多一首“正气歌”。因此,共产党员务必要念好“道德经”,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和义利观,注意严以修身,厚德载物,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和社会道德风尚的积极引领者,用自己点点滴滴的人格力量为时代助力,为文明加油。 在“讲奉献,有作为”中增强人格之魅。“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这是每个党员在入党时作出的庄严承诺。既如此,就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兑现自己的诺言,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进”与“退”、“人”与“我”等相互关系,把自己的人格魅力建立在公而忘私、先公后私、公私分明和无私奉献的基础上,恪尽职守,励精图治,勤勉作为,建功立业。对领导干部而言,为官一任,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就绝不能尸位素餐,无所作为,成为庸懒散奢的政坛摆设和公堂木偶,为官不为,为官不正,而是要不折不扣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普通党员来说,要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迸发出火热的工作激情,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社会、无愧于人民的一流工作业绩,奉献出人生最大的光和热来彰显自己的人格魅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