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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要致力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3-09-02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价值取向。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由于私有制、剥削和压迫的存在,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极大的不平等。从此,人们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期待和设计,始终贯穿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与追求。但是,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以往思想家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只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想。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把公平正义的实现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指明社会不公的根源在于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制度,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思想理论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设计和建设都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之中。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把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作为涉及全社会的重要战略问题加以解决。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明确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根本改变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地位和历史命运,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旧中国不可比拟的巨大进步。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却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低很多,而且还背负着封建主义历史文化传统的沉重包袱。这种状况决定了,我们在实现公平正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很多的事要做。详细>>

 

  我国社会正处在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利条件,也存在制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不利因素,必须重视解决,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还应认识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奋斗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切实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平等

  新中国在实现社会平等方面的进步是历史性的。亲身对比过新旧中国的人们,对此一定有着深切的感受。但是,这其中仍然存在问题,最突出的就是人们的身份差异造成的种种不平等。体制内与体制外、编制内与编制外的背后,是资源占有、福利保障、公共服务、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差别和不公。有人捧的是“铁饭碗”,有人端的是“泥饭碗”,有人收入稳定,福利有保障,有人则在激烈的竞争中打拼,承受着生活的压力等等。

  现阶段的身份差异主要是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带来的,也是改革不到位、社会转型不到位的表现,同时还是利益固化的一种表现,是改革必须要解决的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并不容易,需要一个过程,但逐步取消身份差别、消除身份歧视,无疑是改革的大方向,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工程。详细>>

  共同富裕

  改革前的平均主义“大锅饭”,不利于人的创造性的发挥,束缚了生产力发展。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以来,国民收入水平虽然不断提高,但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包括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等。

  国务院今年年初批准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和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等,为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详细>>

  保障人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维护公民合法权利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最主要的表现,就是我们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成绩突出。我国公民的人权意识明显增强,公民权利保障更加有效,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30年前,当我刚刚开始涉及这个领域研究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知道有一个法律叫做侵权法,几乎没有人知道我们有一种权利叫人格权。”作为专门研究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法的专家,杨立新感慨道,30年后的今天,几乎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侵权责任法,几乎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人格权。

  胡锦涛主席2008年12月10日在致中国人权研究会的信中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详细>>

  机会公平

  中国梦,意味着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没有机会公平,也就没有中国梦。然而,机会公平在很多时候本身仍是一个梦,不仅有屡见不鲜“成文”的公开化就业歧视,更有比比皆是“不成文”的潜规则,比如饱受诟病的“萝卜招聘”。各种“成文”与“不成文”的损害机会公平现象,让“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中国梦添堵。

  政府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要努力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一个人,不论是来自城市还是农村,不论来自怎样的家庭,只要通过自身努力,就可以实现“人生出彩”。民之所望,施政所向。给每一个人公平的机会和公正的待遇,中国梦将成为每个中国人的梦,而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的梦。详细>>

 

  1、力避“政策性歧视”和“社会排斥”,努力保证各社会群体社会地位平等。近期来,一些移民国家努力推动外国移民融入本国主流社会,避免在移民、土著人等群体中产生“二等公民”。

  2、加强在分配领域的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在德、美等实行联邦制的西方国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统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多通过法律约束。中央政府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手段十分丰富、多样,主要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3、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力促资源与机会的公平享用。这是绝大多数国家执政党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手段之一。战后以来,西欧国家执政党利用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投巨资大力发展公共服务事业。许多国家建立和健全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为主社会保障制度。

  4、致力于解决民生问题,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在这一方面,各国执政党根据国情,政策的着力点主要有:贫困问题。近年来,亚非拉许多国家执政党都制定了扶贫战略计划。

  5、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机制,防止特权腐化,维护司法公正。许多国家的政党在执政时建立了社会关系的协调机制,如由工会、雇主协会、政府组成的三方对话机制,以及执政党、政府与其他利益团体的对话、协商机制,解决职工的工资、福利、培训、雇聘、退休及其他利益纠纷等问题。法律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最有效手段。

  6、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纠正在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上的偏颇,努力实现社会公正的可持续发展。西欧执政党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到上世纪70-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弊端毕现,一些人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相应义务,甚至出现劳动收入低于社会救济等不正常现象。为此,西欧大多数执政党近些年来都启动了福利体制、劳动市场体制改革,降低所享受的福利水准,提高个人缴纳的各种保险比例,缩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严格领取病假工资条件,以及建立更加灵活的劳动市场,加大短工、临时工比例,放宽雇用与解聘条件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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