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领导人民选择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意愿和根本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准确把握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立足当代中国基本国情,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一个国家或民族要根据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社会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民主形式。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把全国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愿与中国基本国情紧密结合起来,矢志不渝地艰辛探索而开辟形成的正确道路。我们要全面领会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其基本要求,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宽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规,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种政体,提供了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与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大限度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在这一制度框架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依法长期执政;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依法参政议政。这种政党制度,既不是多党制,也不是一党制,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这项制度既能够有效避免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也能够有效避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重要功能。坚持这项制度,有利于实现广泛民主与集中领导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整合集中社会资源,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利于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好的保障,使社会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得到更充分的反映与实现,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充满生机和活力。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实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制度因素与法律因素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在民主基础上的高度统一。坚持这项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广泛参与国家和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维护和保障了少数民族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提高了各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单位和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等各项民主权利的制度。它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也是最能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点的政治制度之一。坚持和完善这项基本制度,健全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基层群众自治的各项具体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民主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充满旺盛生命力。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执政,就是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式组织和带领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就是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形成了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符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来越显示出巨大优势和强大生命力
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国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全社会呈现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焕发出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制度、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相适应,具有巨大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持了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十六大以来,我们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之一,等等。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广泛的途径和便捷的方式,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赋予了无限生机与活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十六大以来,我们自觉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适应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新形势,积极探索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体制机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自觉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坚决革除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3年至2011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10.7%,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3.9%的平均增速;中国经济总量跃升世界第二位,“中国奇迹”震撼世界。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迈出了新步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明确把公平正义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按照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目标要求,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提出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使更多群众走上了富裕安康的道路,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了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民主与效率的高度统一。十六大以来,国际局势风云变幻,改革任务艰巨繁重,党领导人民经历和战胜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和挑战。我们党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有力战胜了历史罕见的非典疫情、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依法坚决平息和妥善处理了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盛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彰显。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提供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不断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与团结,巩固和壮大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迈出历史性步伐。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政治核心,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团结和带领人民,把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当代中国,能够担当起这一重任的政治力量,唯有中国共产党。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意愿。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必须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和社会政治生活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反映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规律和根本要求。我们要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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