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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争先创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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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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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民所用”。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 “情为民所系”。每一个人都是有感情的,只有当我们的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紧紧把自己和人民大众联系在一起,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才能真正用心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群众关心的事,才能办好事,才能把一切政策抓落实。 “利为民所谋”。利为民所谋是争先创优工作的中心为目标工作,我们争先创优的目的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在这里我觉目的和目标其实是一致的,都是想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让党员干部带领人民群众去创造更美、更好的生活,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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