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修订颁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下称新《办法》).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是对2006年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完善,是成本监管最核心、最重要的制度,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标志着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 此前,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 4年成本监审核减约8000亿元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加强以自然垄断环节为重点的成本监审,为推进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说。 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国家发改委以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项目近24000个,覆盖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教育、有线数字电视、旅游景点、出租车等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8000亿元。其中,仅2016年,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 丁杰指出,成本监审对推动某些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千亿元成本核减的改革红利,一方面降低了全社会成本,另一方面还大大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市场化改革。 以输配电领域为例,2015年以来,发改委陆续开展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实现了各环节的全覆盖。 “这项工作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超大型自然垄断环节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共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约1200亿元,平均核减的比例达14.5%。”丁杰介绍说,以此为基础,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电量增速趋缓的情况下,国家最终核减了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通过严格的输配电成本监审,推进了输配电价改革,管住了电网这个中间环节。同时,也为放开两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她说。 统计数字显示,输配电价改革前后,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量从2014年的3000亿千瓦时提高到2017年约1万亿千瓦时,市场化的电量比重从7%提高到25%。 再以天然气领域为例,2017年发改委对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组织开展了成本监审,剔除不相关的资产185亿元,核减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总额46亿元,核减比例达16%。 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国家核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平均下降幅度15%,并相应下调了非居民用气的门站基准价格,减轻社会负担约160亿元,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也奠定了重要基础。”丁杰说。 2020年成本监审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 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或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企业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按照计划,到2020年,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中明确规定,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或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凡有定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前,均应按办法规定开展成本监审。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程行云指出,成本是价格形成的基础,要科学合理地定价,成本是核心和关键。没有真实准确的成本核算,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价格决策。 “成本监审在政府制定价格的过程中发挥着‘摸底数、挤水分’的重要作用。政府定价机关通过开展成本监审,准确核定经营者成本,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费用,做到‘清清楚楚亮成本、明明白白定价格’,避免把不合理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程行云表示。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国家改委将研究建立垄断行业成本监管理论和制度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发改委还将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成本数据库和专家智库,利用大数据和借助第三方力量,研究探索行业成本监审审核的标准,提高监审效率和专业性。 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还将研究建立适应垄断行业成本监管要求的行业管制的会计准则和成本核算制度。”丁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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