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为有序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法制办、证监会、保监会、最高法院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联席会议主要有十项主要职责,一是分别研究拟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二是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三是研究确定降杠杆的具体政策,组织协调实施降杠杆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政策;四是跟踪分析研究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并提出建议;五是开展降杠杆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是组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推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确保降杠杆不偏离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七是负责就降杠杆问题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引导地方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指导地方做好相关支持和协调工作;八是建立降杠杆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组织对降杠杆政策的效果评估;九是组织协调降杠杆相关舆论引导工作,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十是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去杠杆的措施要科学、要适当,要平衡好稳增长和去杠杆的关系。去杠杆的措施是综合性的,很多措施都是可以统筹稳增长和去杠杆的。 “同时,去杠杆是一个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是先稳后降。我们强调有序开展和统筹协调,而不是要求一蹴而就。因此,在政策设计上不会让去杠杆对经济产生明显紧缩效应,在政策执行的过程当中也会努力避免对经济可能产生的紧缩效应。”赵辰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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