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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税优政策年底将落地
 
2015-11-30    
 

昨日,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一场演讲中透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改革在今年底呼之欲出,个人养老保险税优政策在今年年底之前也将落地。

昨日,《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在北京发布,该指数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社科院和中国金融信息中心等单位联合制作。

郑秉文表示,2015年是我国养老金改革的大年。这一年,我国养老金三支柱改革开始进入深水区

首先,从第一支柱情况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改革到今年底呼之欲出。从第二支柱的情况看,《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即将修订,借着修订20号令的东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年金基金管理结构和体系将有一次重大的跳跃和升级。从第三支柱的情况看,个人养老税优政策落地指日可待。

虽然即将迎来重大政策支持,但是中国养老金改革任重道远。郑秉文表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尽快达成共识并推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其中,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体系,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即商业养老保险,尤为迫切。所谓第三支柱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建立和实施个人养老账户,即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早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国内已有一些地区开始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进行讨论和论证,当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纳入国家决策以及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的具体议题,其后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据悉,相关配套政策今年年底前将落地。

他认为,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至少应明确以下四个问题:第一,要明确个人养老保险税优政策的标的物;第二,要明确个人养老保险税优政策的人群范围;第三,要明确个人养老保险税优政策的实施载体;第四,要明确同时提供两种税优政策的必要性。

今年8月,个人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已经落地,明确了个人以2400/(200/)为扣除限额,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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