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动态
协会动态
行业动态
市场资讯
党员天地
 
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场资讯  
 
央行考虑有条件复制上海自贸区外债管理办法至全国
 
2015-08-19    
 

据路透报道,中国央行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望再落一棋。三位消息人士周二透露,央行考虑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采用的外债管理办法至全国,即取消外债规模审批,改为按照企业资本金的一定比例自行决定对外发债。

“有条件逐步推广自贸区外债管理办法至全国,可以拓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也可为人民币纳入SDR(特别提款权)相应的制度基础。”一消息人士称。

他并称,这体现了监管部门便利境内机构境外融资和防范外债风险的改革思路。

路透已就此事联系中国央行,暂未获得其评论。

消息人士表示,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已积累了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可以考虑适时推广,且随着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协调推进的内在需求也在相应提升。

同时,现在美元有加息升值预期,相对来说,理性的企业,可能没有负债外币化冲动,即使放宽额度,也不太愿意去美元融资,外债负债激增及外债失控风险的可能性都比较小。

消息人士还表示,要强化真实贸易背景下的管理,防止虚假贸易套利,需要加强监测,如果负债外币化,可能会出现汇率波动外汇套利交易。

路透稍早分析文章认为,预计中国央行将在11月的SDR正式评估日前,重手落下四枚棋子,基本完成资本项目棋局的收官之举,这四项内容包括个人投资者出海(QDII2)、深港通实施、债券市场继续对外开放、企业外债管理制度改革。

央行上海总部今年2月发布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可自主开展境外融资活动,并将上调区内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融资规模从资本的一倍扩大到二倍。

该细则并规定,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在现行外债及境外借款管理模式和细则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

外债管理改革行在途中

长期以来,中国对外债一直实施规模管理,外资企业外债规模不得超过“投注差”(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差额范围),内资企业及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债则需取得国发改委或外汇局核定的外债指标。今年5月,发改委已取消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

而中国央行和国家外管局均在今年2月尝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前者侧重在上海自贸区进行分账核算境外融资试点,后者则已在北京中关村、深圳前海和江苏张家港三个地区进行试点,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方式,取消审批制,改为外债比例自律,并允许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

两部门政策实施的路径和方式有所不同,前者涵盖了企业主体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后者则针对企业主体,但都本着便利境内机构境外融资等改革思路来试点。

国家发改委亦在同一时间将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天津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

消息人士认为,从防范外债风险角度来讲,外债改革还处加紧研究和审慎落实阶段,下一步目标是本外币外债一体化管理框架内,拓宽中资企业跨境融资渠道。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上海市浦东新区石油制品行业协会
Copyright 2008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21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