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具含金量的“金改”细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2日正式公布。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表示,这为在自贸区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
自贸区与上海联动
《业务实施细则》明确,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央行30条《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按照要求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不限于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充分体现了自贸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说。
境外融资境内还款
对于市场而言,最期待的莫过于,在自贸区分账核算体系之下,资本项下可兑换步伐如何加速?企业可以做哪些事、分享哪些红利?
“目前安排是对已经实现的可兑换业务,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的资金可自由兑换。对于央行30条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中涉及的各类资本账户可兑换的内容,暂时都不在现行的立即启动的自由贸易账户中,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张新说。
按照细则,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可通过四个渠道办理人民币资金划转: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自身名下且存续期超过6个月(不含)的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偿还贷款资金必须直接划入开立在贷款银行的同名账户;新建投资、并购投资、增资等实业投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规定的其他跨境交易。
在浦发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行长王新浩看来,这对区内企业是个“大礼包”,意味着企业可以将境外融到的低成本资金,用于归还境内贷款,企业融资成本将大大降低。记者了解到,目前香港市场人民币贷款利率约在4%-5%,而国内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普遍在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