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上海市发布《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目标和举措,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该行动计划是上海响应国家《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实践,也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6年的阶段性目标,包括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绿色低碳发展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的稳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面貌的明显改善、生态安全的有力保障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更加健全。 具体指标涉及煤炭消费比重、碳排放强度、空气质量、水体水质、土壤安全利用、“无废城市”建设比例等多个方面。 到2026年,上海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30%以下,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5%左右,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在空间格局方面,上海将优化空间格局作为发展的基础,提出以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相关政策为引领,细化管理要求,并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更新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同时,上海还将推进临港新片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美丽建设模式创新。 绿色低碳转型是行动计划的另一重点。上海将聚焦建立碳排放双控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绿色转型。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上海能源消费总量大、峰谷差大、对外依存度高、安全压力高,而我市可再生能源场址条件十分有限,能源保障要求又很高,这使得能源转型面临绿电资源和调节资源缺乏等方面的困难。 因此,上海将着力完善能源供应体系,以海上电、“光伏+”专项工程、外电入沪、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为抓手,内外并重做好资源布局,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以光伏为例,上海率先明确新建建筑光伏安装面积比例要求,印发交通领域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推广多产权居住建筑光伏建设示范,目前我市光伏装机规模已超过360万千瓦,是“十三五”末的2.7倍。 同时,上海还将坚持近远结合、系统施策的原则,以降低城市电力峰谷差、推广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等为抓手,不断提升峰谷差调节能力。 同时,上海还将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通过绿电交易、分时电价等市场机制来调动供需两端共同参与电力系统平衡,建立健全符合上海实际的绿色能源消费市场机制。 污染防治攻坚也是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上海将围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特别关注公众关心的“身边小事”,在油烟气管理、噪声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管控方面持续用力。此外,美丽细胞建设也将提上日程,包括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建设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该行动计划体现了上海特色,系统谋篇布局“十美”共建,即空间美、发展美、环境美、人居美、生态美、韧性美、人文美、和合美、科技美、善治美。这“十美”共建将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上海典范,充分体现了上海在科技创新、政策供给、绿色低碳转型、区域共保联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确保计划任务的顺利实施,上海提出了包括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投入保障和实施跟踪评估等4项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将为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