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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五部门发文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支持符合条件种业企业上市
 
2024-08-06    
 

 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再加码。中国人民银行85日发文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并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等。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始终坚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据了解,截至2024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60万亿元,同比增长12.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1个百分点。2023年以来,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2500亿元,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截至5月末,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分别为6718亿元、16803亿元,再贴现余额为5931亿元。

 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等五大专项行动

 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一是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二是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研究谋划过渡期结束后的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三是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四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五是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促进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融合。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60万亿元

 同比增长12.1%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近三年涉农贷款投放不断增长。数据显示,2021年末涉农贷款余额43.21万亿元,比年初新增4.57万亿元,同比增长10.9%2022年末涉农贷款余额49.25万亿元,比年初新增6.22万亿元,同比增长14.0%2023年末涉农贷款余额56.60万亿元,比年初新增7.43万亿元,同比增长14.9%

 整体看,当前涉农贷款呈现“总量扩、占比升、利率降”的特点。截至2024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60万亿元,同比增长12.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1个百分点。占比方面,截至5月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25%,较2021年末提升2.1个百分点。前5个月涉农贷款新增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为31.4%,较2021年全年水平提升6.8个百分点。

 利率方面,5月,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利率3.67%。其中,企业贷款利率3.7%,较2021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91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分类看,截至5月末,农村贷款、农业贷款、农户贷款余额分别为50.3万亿元、6.4万亿元、17.7万亿元,同比增长12.5%14.2%10.7%;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20.9%2.6%7.4%,较2021年末分别提升1.7个、0.2个、0.3个百分点。

 2023年以来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2500亿元

 《通知》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等。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始终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结构、价格引导功能,为推进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其中,在总量层面,2021年以来7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合计2.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超5万亿元,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对“三农”领域实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包括: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执行5%的最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达标县支行、未达标县支行享受的优惠幅度分别为3个、1个百分点。

 另外,在结构层面,通过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并不断调整优化工具措施和政策额度,更好发挥牵引带动作用。2023年以来,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2500亿元,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并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末。截至一季度末,累计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激励资金554亿元,支持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3.3万亿元;截至5月末,全国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分别为6718亿元、16803亿元,再贴现余额为5931亿元。

 此外,在价格方面,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8月推动改革完善LPR报价形成机制,所有金融机构贷款定价均在LPR基础上加减点形成,畅通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传导渠道。2023年以来,引导公开市场操作和MLF中标利率分别下降0.3个、0.45个百分点,带动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降低0.3个、0.45个百分点。

 截至6月末,金融机构累计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1672.5亿元

 《通知》还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性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以更精准、更有效和更可持续的方式,提升金融供给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的适配度。

 直接融资产品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入农业农村。截至20246月末,支持金融机构累计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1672.5亿元;支持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8家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2192.52亿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领域金额1017.35亿元。

 政策信贷产品方面,发挥已有政策产品效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实施力度,稳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2023年以来,联合相关部门将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分别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将本专科生、研究生每人每年助学贷款额度上限提高4000元分别至16000元、20000元,更好满足脱贫人口、农民工、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发展生产、就业就学需求。截至20243月末,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1955亿元;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935亿元,助学贷款余额余额2129亿元。

 多样化信贷产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强化信用信息共享运用,精准对接各发展阶段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拓宽农村资产资源作为抵质押物的范围,规范推广供应链融资、主动授信、随借随还等模式,更好满足涉农主体融资需求。

 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

 继续支持有基础、有意愿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法成效,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推动五大行动落实落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在强化政策引导和工具运用的同时,注重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和评估督导,及时督促金融机构改进完善金融服务,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

 完善涉农贷款统计监测方面,为全面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从农业、农户、农村等维度统计涉农贷款的投放情况,有效服务信贷政策决策和评估。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完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适应服务“三农”金融产品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方面,2021年以来,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对金融机构按年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压实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的责任,推动金融机构改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同时,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履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市场准入管理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还表示,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持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金融系统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业务特色深耕“三农”领域业务,持续完善业务结构。加快健全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

 二是扩大总量。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渠道。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更好发挥金融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合力,有效分担金融机构涉农信贷风险,形成可持续的金融支持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聚焦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强化金融资源倾斜,丰富金融服务场景供给。继续支持有基础、有意愿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丰富林业碳汇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增收。

 四是强化服务。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授审批权限、单独资金定价,提高涉农主体融资服务可得性和适配性。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深化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科技赋能,促进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深度融合。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增强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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