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2亿元。 记者6月2日获悉,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开展了竞争性评审,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为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 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好社区、好城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根据安排,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示范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并制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近年来未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两部门表示,力争通过三年示范,城市地下管网集约敷设水平和安全性稳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显著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得到有效改善,持续推动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不得重复使用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 两部门表示,示范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示范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本城市发展的问题,避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同时,应与现有政策做好统筹衔接,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使用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防止交叉重复。 从城市更新在2021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三年间,仅城市更新领域撬动的投资额就达到13.7万亿元,城市更新项目达到15.4万个。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介绍,今年,城市更新将聚焦“三大任务”——民生工程、市政基础和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比如,今年将再改造5万个老旧小区,建设一批完整的社区;继续加大城市的燃气、供水、污水、供热等老旧管网的改造力度,今年再改造10万公里以上。 中指研究院预计,从总体投资规模来看,未来3年,重点22城城中村改造直接投资或维持在万亿元水平左右。前瞻产业研究院则预计,到2029年,城市更新的投资规模将超过9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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