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评估范围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报告》显示,在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广东省的深圳、广州分别位居城市总得分率的第2位、第5位,广东另有4个城市位列第11位至第30位之间。 《报告》显示,上海、深圳、北京、杭州、广州、南京、宁波、厦门、苏州、无锡等城市表现优异,在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分别位居前10位。排名前30位的城市中,广东除深圳、广州外,还有汕头(第17位)、东莞(第24位)、珠海(第25位)、佛山(第28位)。对比去年发布的评估结果,今年发布的评估结果中,广东位列前30位的城市中多出了珠海。 《报告》显示,在2023年度,被评估的100个城市法治政府水平整体较上一年度稳步提升。评估结果显示,有97个城市得分率在60%以上,这一结果相较于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稳中有进。在11项一级指标中,“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的带动”“数字法治政府”“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8项一级指标的全国平均得分率较上一年度实现有序增长。 自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启动中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项目至今已有十余年。2023年度评估对象是100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长春、长沙、成都等27个省会(首府)所在地的城市,汕头、深圳、厦门、珠海4个经济特区,18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47个根据人口数量和地域分布选择的其他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共有11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71项三级指标(观测点),共计1000分。本次评估在延续以往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评估指标体系的系统性、时代性,评估内容的丰富性、实效性以及测评方式的科学性、智能性。 《报告》还指出,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政府职能的履行在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还存在短板;综合执法改革中,违法线索通报、执法标准互通以及执法协调协作等方面还存在堵点;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策等领域的公众参与仍有大量提升空间,公众参与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参与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社会的带动效果有待进一步发挥。为此,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继续守正创新、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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