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在全国培育100个左右农村电商“领跑县”,电商对农村产业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培育1000家左右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取得阶段性进展。打造1000个左右县域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育10000名左右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村电商就业创业带动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度增速高于同期全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农村网商(店)数稳步增长,农村数字消费实现提质升级,助力农产品上行和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建议,要搭建多层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主体,提高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电商促销活动等。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要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升级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区),增强直播电商服务功能。吸引直播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等入驻,完善选品展示、内容制作、数据分析、直播场景等设施设备。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电商实训、品牌培育、代运营等“一站式”服务。联合企业、院校加强直播团队孵化,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直播电商基地。 此外,还提出要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综合运用5G、人工智能、移动支付等技术,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网点进行数字化改造,打造多种消费场景,开展网订店取、生鲜直送等服务,丰富居民消费体验。推动数字赋能供应链下沉,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和家具家装下乡,促进大宗商品更新换代。鼓励市集、街区、商家开展导购直播,推介特色店铺、商品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强调要拓展农村数字便民服务。引导电商平台、快递企业通过供应链管理、门店升级、品牌合作等方式,改造升级农村便利店、小超市等,拓展涉农信息服务、客货运服务、移动缴费、快递收发、小修小补等功能,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便民服务水平。鼓励将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升级为供应链中转仓、直播电商场所、前置仓等,充分盘活现有设施设备,助力当地特色农产品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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