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同意在上海市开展“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批复指出,要发挥上海在改革开放中的突破攻坚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高地,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批复明确,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有效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注重总结经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商务部表示,将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支持“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拓展国际数据服务和电子单证标准应用等,培育壮大“丝路电商”企业,探索开展“丝路电商”智库交流和数字应用推广等,构建“丝路电商”国际服务体系,扩大电子商务、数字经济治理领域对外开放。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湧表示,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下称“第六届进博会”)开幕前夕,国务院批复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充分体现了中央高度重视发挥上海在改革开放中的攻坚作用,以及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的枢纽功能。 随着我国与菲律宾、印尼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丝路电商”伙伴国已增至30国,中亚云品等一批特色项目上线。商务部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占货物贸易的比重从2015年的不到1%增长至5%。海关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1万亿元,同比增长16.6%,占到同期进出口货物的比重达5.5%。我国跨境电商的贸易伙伴已经覆盖全球,是全球跨境电商生态链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张湧说,今年前三季度,我国与“丝路电商”伙伴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已超过总额的三成。上海“五个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在贸易便利化、支付清算基础设施、金融科技创新、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海空铁一体化物流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为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提供了重要基础。 张湧建议,上海进一步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率先对标DEPA等高标准数字经济等规则,积极推动扩大跨境电商“正面清单”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出口前置仓、海外公共仓,探索将非处方药品等“丝路商品”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引入到千家万户,探索将个性化定制要求高的部分工业零部件等以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供应链服务,探索以“丝路电商”为重要场景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特别是数字人民币在企业端和贸易端的应用。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孙元欣教授对记者说,从国务院批复看,“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建设有一个关键词:创建;还有两个战略定位,即: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高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接下来将发挥上海“五个中心”的联动作用,特别是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助推“丝路电商”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