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协调发展指引》)、《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共享发展指引》),分别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182项支持协调发展、支持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进一步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体系 据悉,两项指引分别聚焦“协调”和“共享”两大主题,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对支持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归集,便于不同类型纳税人缴费人查阅查询,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努力推动形成各区域各领域欣欣向荣、全面发展的景象。《协调发展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共享发展是集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与渐进共享于一体的科学发展理念,其实质是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享发展指引》从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182项支持共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自行查阅下载、对照操作,适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近年来,税务部门先后编制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稳外贸稳外资”“支持绿色发展”等多个专题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此次两项指引的发布,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体系。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不断改进税费政策落实工作,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更有感。 房地产领域专家:应和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进行结合 值得一提的是,《协调发展指引》在支持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税费优惠中,从国家围绕就业保民生、稳外资促对外开放、支持重组促要素流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支持灾后重建及化解纳税困难等方面梳理了出台的多项税费支持政策。 其中,22条“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中,有19条涉及房地产领域,有多条涉及房屋买卖相关。 “相关内容不属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属于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次国税总局系统梳理了216项税费优惠政策(《协调发展指引》),意义重大。”在严跃进看来,尽管很多政策属于既有政策,但很多购房者对于此类政策了解程度不深,导致很多政策没有真正发挥效应。 例如,《协调发展指引》中所提“换房可退个税”。据2022年《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严跃进表示,上述政策去年已发布和执行,但市场对此了解不够深入。此次相关部门将此类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推广和总结,意在更好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和导向,有助于扩大政策的积极效应。 “《协调发展指引》应该和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进行结合,过往发布的政策还有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部分政策也可以和各地住房刺激政策进行更好结合,总体上有助于进一步刺激住房消费需求。”严跃进坦言。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向中国网财经表示,从政治局会议的表态来看,扩大内需的路径,主要不是通过投资、大干快上搞大项目,而是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通过终端需求带动有效供给,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记者注意到,《协调发展指引》在扶贫搬迁安置,公共住房筹集建设,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方面的税收优惠,也是供给侧改革的举措的梳理颇为详细,多达25条。 “各地要客观科学准确理解《协调发展指引》,积极把此类既有政策效应发挥好,更好地把降低购房和售房成本等工作推进下去,发挥好税费政策激活住房消费需求的作用。”严跃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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