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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仍有提升空间 要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
 
2022-03-07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科协常务副主席司马红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平稳过渡,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但也要看到,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分化加剧,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受影响最为明显,营商环境有待更大力度优化改善。

 谈及当前抑制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因素,司马红说:“近年来涉企乱收费依然存在,国家下大力气整治涉企乱收费取得明显成效,但要警惕涉企乱收费隐蔽化的趋势;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现象仍较突出,如一些强势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兑现账款,压占了大量资金;地方保护等隐性壁垒依然存在,不利于企业开拓市场。”

 对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司马红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要保持现有减税降费政策稳定性,进一步精简涉及中小微企业的审批事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推行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推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度尽快落地,整治利用强势地位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变相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增信体系,引导银行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

 二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地方保护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行为,对基于所有制形式、企业规模、营业收入等设置歧视性对待、评审标准限制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市场进入壁垒和制度性成本。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频繁检查、多头执法等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不当干扰。

 三是提升政策科学性和稳定性。出台政策要与宏观经济政策基调保持一致,建立政策后评估制度。加强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提高决策透明度,畅通市场主体、协会参与政策制定渠道,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特别是影响企业生产计划、经营成本的,要严格遵循目的正当性、政策必要性、手段适当性原则,避免政策执行“一刀切”。

 四是升级服务理念,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加快打造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化系统开发应用和各类涉企资源集成整合,系统性重塑涉企服务模式,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用好用足各项惠企政策。大力整治中介机构,在信贷和政策资金申报等方面严禁中介机构介入,使政策红利能直达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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