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从落后的农业国演进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从温饱不足的贫穷国家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城镇化稳步推进,东中西协调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共生共荣,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实现了由农业为主向三次产业协同发展的转变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产业基础十分薄弱,1952年,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0.5%,农业吸纳了83.5%的就业人口。之后,按照当时环境和现实需要,我国主要实行“重点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同时配以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促进了工业积累。1978年,农业增加值比重降至27.7%,就业比重降至70.5%。改革开放后,人民群众生产积极性得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生产力迅速解放和发展,产业结构深刻调整。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比重提高到35.7%,首次超过第一产业,成为就业最多的产业;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至45.5%,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增加值最大的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阶段,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三次产业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2018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7.2%、40.7%、52.2%;就业比重分别为26.1%、27.6%、46.3%,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分别比1952年上升23.5和37.2个百分点。 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以粮为纲的传统农业转变为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生产结构较为单一,种植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195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比重高达85.9%,林、牧、渔业比重分别只有1.6%、11.2%、1.3%。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流通体制等多方面改革逐步实施,鼓励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农业生产逐步多元化。199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比重下降至64.7%,林、牧、渔业比重分别上升至4.3%、25.7%、5.4%。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农业基础更加巩固,农业现代化水平逐渐提高,农业结构调整优化。201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农业比重下降至54.1%,林、牧、渔业比重分别提高至4.8%、25.3%、10.7%。 工业体系更加齐全,工业生产由低端向中高端迈进。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工业基础十分薄弱、技术水平落后,仅能制造一般吃穿用等生活用品,基本处于手工作业和简单制造状况。建国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农业国转向工业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工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专项规划,工业规模由小变大,技术水平由低转高,实现了从产品单一向门类齐全的变化,“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逐渐增强。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目录中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全门类的产业配套为工业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航空航天、电子通信、医疗仪器、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蓬勃发展,高铁、核电等重大装备竞争力居世界前列。2018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3.9%,比1995年提高6.9个百分点。 服务业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方兴未艾。改革开放前,服务业主要是一般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业比重较高。1952年,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35.9%和14.9%。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大量服务职能从公共部门分离出来,同时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带动服务业多元化发展。2010年,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下降至19.7%和10.3%,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上升为14.1%和12.9%。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子商务、数据消费、现代供应链、互联网金融等新技术新模式日新月异,服务业成为创新创业的热点。2018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升至5.2%和6.9%;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70198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升至18.4%;销售方式的变化带动快递业务迅猛发展,2018年完成快递业务量507亿件,比上年增长26.6%。 二、需求结构持续改善,实现了由需求疲弱向三驾马车协同发力的转变 建国初期,居民消费受限,投资资金匮乏,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一般消费拉动,1952年,最终消费率高达78.9%,资本形成率为22.2%,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为负。之后,“先治坡、后治窝”,投资明显加快,消费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投资、消费和出口需求均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投资和出口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2007年,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GDP比重达到顶峰,为8.6%;2011年,资本形成率达到顶峰,为48.0%。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着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的关键性作用,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需求结构逐步合理化。2018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为54.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76.2%;资本形成率为44.9%,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2.4%;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贡献率为-8.6%。 消费升级态势明显。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主要用于解决温饱。1978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高达57.5%和67.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2010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至35.7%和41.1%。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向全面小康大步迈进。2018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至27.7%和30.1%;全国居民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33.0辆,比2013年增长95.3%;每百户助力车拥有量为59.2辆,增长49.9%;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49.1部,增长22.6%;每百户空调拥有量为109.3台,增长55.3%;每百户排油烟机拥有量为56.4台,增长32.7%;每百户热水器拥有量为85.0台,增长32.4%。 投资结构不断改善。改革开放前,由于资金和物资匮乏等原因,有限的投资主要用于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工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投资关键性作用持续显现,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生积极影响。2010年,第三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重达56.5%。党的十八大以来,短板领域投资快速增长,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第三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重为59.0%;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占全部制造业投资比重为17.5%,比2014年提高6.9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62.0%,比2012年提高0.6个百分点。 贸易结构持续优化。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出口商品总额中初级产品占80%以上,进口商品主要是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1978年,初级产品占出口总额比重仍高达53.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贸易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2018年,出口商品总额中初级产品比重下降到5.4%,工业制成品比重上升到94.6%。贸易方式经历了从一般贸易为主向加工贸易为主,再向一般贸易为主的转变。加工贸易比重从1981年的6%上升至1998年的53.4%,2018年又降至27.4%。一般贸易比重从1981年的93.5%降至2014年的53.8%,2018年上升至57.8%。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取得积极成效,自贸区建设从无到有,与世界各国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贸易往来更为紧密。2018年,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达12个,贸易伙伴达200多个,对东盟国家货物进出口占全部货物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2.7%,比2012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三、区域结构更加协调,新的增长极增长带不断形成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为改变工业偏集于沿海的局面,我国区域政策强调平衡发展,着重解决沿海与内地的不平衡问题。“一五”时期确立了有计划地、均衡地布局工业的指导方针,提出“在全国各地区适当地分布工业的生产力,使工业接近原料、燃料产区和消费地区,并适合于巩固国防的条件,来逐步地改变这种不合理,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三线”建设时期,采取“靠山、分散、隐蔽”的工业布局原则,为内地工业化和区域差距的缩小打下了基础。改革开放后,实行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方针,区域政策强调效率优先,以特区为代表的沿海地区迅猛发展。1999年以来,区域政策再次强调平衡发展,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逐步形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一系列重大区域战略稳步推进,东西南北纵横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区域发展差距趋于缩小。建国70年来,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在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特征,总的来看,当前区域发展差距明显小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同时也比世纪之交明显缩小。2018年,全国各省(区、市)中,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的比值为4.5,而1952年为8.1,2000年为10.8;2018年,全国各省(区、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变异系数为0.439,而1952年为0.581,2000年为0.686。党的十八大以来,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明显快于东部地区,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2012—2018年,中部和西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年均增长8.2%和8.5%,东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年均增长7.2%和6.1%。 产业布局更加平衡。随着工业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各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产业,工业布局逐渐优化。1952年,我国工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东北,两板块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73.8%,中部和西部比重分别只有12.6%和13.6%;工业规模最大的上海和辽宁两地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30.4%。2018年,中部和西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提升至22.5%和17.8%;工业规模最大的两地区变为广东和江苏,两省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为23.4%,明显小于1952年最大两地区的占比,工业区域集中度明显下降。 四、城乡统筹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呈现新格局 改革开放前,我国城乡差距很大,城镇化发展缓慢,城乡处于分割状态。改革开放后,户籍束缚逐渐松绑,城镇化开始加速,城乡之间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市场界限被打破,带动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一些地区率先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城乡结构进一步优化。 城乡发展差距逐渐缩小。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不仅有力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发展,也有效扩展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减轻了农村和农业的人口压力。同时,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三农”投入力度逐渐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逐步形成。2018年末农村公路里程达404万公里,是1978年的6.9倍,全国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2008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之比持续缩小,2018年为2.69,比2007年缩小0.46。 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开放前,我国绝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农村,城镇化进程缓慢。1949年,我国城镇人口仅为5765万人,城镇化率为10.64%,1978年也只有17.92%,近30年的时间内仅提高7.28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1978—2018年,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8.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9.58%,提高41.66个百分点;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72个,建制镇数量从2176个增加到21297个。党的十八大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速。2012—2018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5.33%提高到43.37%,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由17.24个百分点缩小到16.21个百分点,缩小1.03个百分点。 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城镇布局结构不断优化,集聚效应明显增强,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部分城市群已经具备强大的国际经济影响力。城市群内部大城市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增强,城市间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速一体化,产业分工效率持续提高,人才流动、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等多方面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空间载体。 五、所有制结构合理调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格局持续巩固 上世纪50年代,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社会主义公有制初步形成。改革开放前,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严重不足。改革开放后,随着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所有制理论认识逐步加深,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民营经济,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社会生产力极大解放。 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经过“放权让利”“抓大放小”“公司制股份制”等一系列改革和战略调整,国有企业数量占比有所降低,但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国企改革红利逐渐释放。201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数量仅占4.9%,但主营业务收入占26.8%,利润总额占28.0%。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120家企业上榜,其中中央企业48家,3家中央企业排名前十,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占我国全部上榜企业营业收入的49.1%,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民营经济比重明显提高。改革开放前,我国工业企业基本上均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几乎不存在民营经济,1978年公有制经济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00%。改革开放后,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在促进增长、稳定就业、增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末,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达22.1万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58.3%;主营业务收入为30.6万亿元,占比达30.0%。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超过2500万户,对税收贡献超过50%;民营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外直接投资超过60%;民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70%;民营企业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达到了90%,成为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六、收入分配兼顾公平和效率,实现由平均分配向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转变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居民收入平均化特征十分明显,“吃大锅饭”现象普遍存在,广大劳动群众生产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释放。改革开放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大幅调整,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极大地激发了劳动人民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两个同步”和“两个提高”思想,在注重提高增加居民收入同时,将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社会结构进一步优化。 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改革开放前,城乡居民收入来源单一,城镇居民依靠工资,农村居民依靠工分。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职工工资及得自单位的其他收入合计占城镇居民收入的比重为93.8%;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66.3%来源于集体统一经营。改革开放后,多种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居民收入来源发生显著变化,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上升。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降至71.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升至30.8%。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财产净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净收入占比为10.3%,比2013年提高0.6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比为60.6%,下降2.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41.0%,比2013年提高2.3个百分点,高于经营净收入4.4个百分点。 收入分配向居民倾斜。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2013—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3%,快于人均GDP实际增速0.8个百分点。2016年,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全部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为62.1%,比2011年提高1.3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总收入的比重为52.2%,提高4.7个百分点。 脱贫攻坚成效突出。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地区普遍贫困,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1978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约为97.5%,农村贫困人口规模达7.7亿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0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7.2%,贫困人口降至1.7亿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打响脱贫攻坚战,历经数载砥砺,向整体消除绝对贫困迈出了坚实步伐,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历史性贡献。2018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7%,贫困人口降至1660万人,均降至2010年的十分之一左右。 总之,70年来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70年来致力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当前,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下一步,要按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顺应经济发展大势,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