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97号),与原政策相比变化较多,为帮助纳税人了解熟悉该项政策,新区税务编写了讲解材料,供大家学习参考。 查看路径:浦东税务子网站——重点推荐——所得税汇算清缴——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讲解(2016).pptx;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文件。 请所有会员单位于6月18日前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看并回复。查看路径:上海税务网—网上办税服务厅—待办事宜中查看,并回复“已查看”。详情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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