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 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上海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运行。石油协会、石协市场本着服务会员的宗旨,为会员统一办理企业信息公示网上填报工作,具体细则如下: 一、公示内容 目前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出资情况、股权变更、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五类信息。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应公示项目,没有需要填报的公示项目则不需填报。企业名称、地址、一般经营范围变更等信息暂时不需要公示。 二、公示操作步骤 1、自行办理网上申报公示的: 下载《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自行办理填报。 链接http://www.shppa.org/ResourceFolder/Articlefiles/2014-10/2258151.DOC 2、委托石油协会、石协市场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公示的: (1)完成《企业信息公示填报内容》 下载链接http://www.shppa.org/ResourceFolder/Articlefiles/2014-10/3048030.DOC (2)携带《企业信息公示填报内容》(盖公章)、企业法人一证通,前往石油协会、石协市场办理申报公示。 三、公示期限 1、2014年10月1日后企业发生上述信息内容变动的,必须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报公示。 2、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企业发生上述信息内容变动的,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申报公示。 注:企业如果曾经发生出资情况、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等信息的内容变动,且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或备案的,或经工商部门登记或备案但未向石油协会、石协市场报备的,先由石油协会、石协市场为会员进行相关登记备案,再于20个工作日内申报公示。 工商变更或备案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证正、副本; 4、相应的许可证件或变更文件; 5、公章。 四、法律责任 企业对《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精确性等负全部责任。 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的,或公示填报信息有误的,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向全社会公示。在将来建立多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后,企业、企业法人、负责人等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企业年报公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从2014年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等的年检工作,原有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报申报时间: 2013年年度年报: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014年年度年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石油协会、石协市场将于2015年起统一为会员进行2013、2014年度企业工商年报申报工作,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0900392-815 范顺、50900392-810 董垚、50900355 严浩 上海市浦东新区石油制品行业协会 上海石协石化市场经管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