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上海市税务局通知从2008年9月25日17:00起至2008年9月27日18:00,将暂停征收大厅和网上办理与防伪税控相关的各项业务(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抄税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业务)。请各企业根据通知内容调整和安排本单位有关发票购买和认证工作。
详情请见上海市财税网 http://www.csj.sh.gov.cn/gb/csj/csgg/sw/userobject7ai30773.html
2008年9月22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2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