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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
 
2009-08-17    
 
 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10+1)会议15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拥有19亿人口和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将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
  陈德铭在会上表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双边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2003年至2007年,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超过30%。他高度评价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指出这标志着各方已成功完成自贸区的主要谈判任务,确保中国—东盟自贸区将于2010年全面建成。
  东盟秘书处副秘书长纳丹15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东盟—中国自贸区建成必将惠及东盟和中国双方,而此次签署的《投资协议》是增加双向投资的“催化剂”。
  《投资协议》致力于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下建立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体制。协议包括27项条款,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创造更为有利的投资条件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中国与东盟经贸部长当天发布联合声明表示,协议的签署向外界发出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和东盟各国携手抗击国际金融危机、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共克时艰和互利共赢的决心,将把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平,也将为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对于中国向东盟国家提供150亿美元信贷和建立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东盟各国经贸部长表示欢迎。
  在第八次“10+1”经贸部长会议上,各国部长回顾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情况,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充分肯定中国—东盟自贸区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对双边贸易的促进作用,同意加快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市场准入承诺谈判。各方还就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对东盟150亿美元信贷和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等议题交换意见。
  当天,第十二次东盟—中日韩(10+3)经贸部长会议也在曼谷举行,与会部长回顾了落实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其《工作计划》的最新进展,讨论了东亚商务理事会提交的报告和东亚自贸区专家组第二阶段研究报告,并对“10+3”经贸合作的未来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出席此次会议的陈德铭表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加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对增强本地区经济竞争力、实现东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着尤为重要的意义。“10+3”各国加强经贸合作,符合各方根本利益,有助于促进贸易、投资和各国经济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再次走上快速发展轨道。中国高度重视与“10+3”成员的经贸合作,愿意在“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循序渐进、开放包容”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参与和推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东亚各国的共同繁荣做出贡献。
  当日,陈德铭还在曼谷出席了东盟—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10+6)经贸部长非正式午餐会。与会部长就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EA)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链 接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自贸区谈判,2004年签署《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签署《服务贸易协议》。此后,双方经过多轮谈判,于2008年11月份就《投资协议》达成一致。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年底,东盟对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的6%。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同比增长125%。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
  随着《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和经贸关系必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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