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改革为“十二五”财税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瞬已有三周年,三年来改革何得何失?在28日财政部召开的成品油税费改革三周年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称,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三年来,总体运行十分平稳,圆满实现了预期目标,特别是对规范税费关系、促进节能减排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为“十二五”财税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王军指出,2009年1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抓住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的机遇,果断实施了成品油税费改革,三年来成效显著:一是理顺了交通税费关系,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公平了交通税费负担。二是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公路建设和管理资金筹资机制,促进了公路建设的长足发展。三是建立了税收调控能源使用的新机制,合理引导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得到较好体现。四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有序取消,大大降低了流通费用。五是有效控制和化解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他表示,财政部门认真总结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成功实践,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借鉴成品油税费改革经验,“十二五”时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的改革指针,必须坚持魄力与精心相结合的改革精神,必须坚持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公平、效率、综合配套的改革思维,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化与市场化的改革取向,必须坚持科学、缜密的改革路径。 座谈会上,来自北京、山东两地的财政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当地成品油税费改革的实施情况。同时,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成品油税费改革,认为成品油税费改革不仅是我国经济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是我国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成功范例,也是我国政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我国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把经济体制改革往纵深方向推进的决心和信心,是一项顺应时代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科学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