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他表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发现,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
刘家义说,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人民币,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51亿元,担保责任的23369.74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在这些债务余额中,有51.15%共计54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
他表示,从审计情况看,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70.45%。
刘家义说,审计发现,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从地区看,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而且,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底,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
他表示,从行业看,高速公路、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医院90%以上的债务余额为担保债务或救助债务,借新还旧率较高。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债务的借新还旧率为54.64%,,有387所高校和230家医院的借新还旧率超过50%,还有95所高校和575家医院存在逾期债务57.6亿元,为此一些地方已安排441.38亿元财政资金来偿债。
刘家义说,通过审计还发现,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刘家义表示,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审计还发现12起涉嫌经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正在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