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的政策体系,必须同时做到两个方面的“顺应”,亦即:既顺应民意,能够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同时又顺应时代潮流,能够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趋势,方具有生命力,方具有可持续性,方能具有长远的积极社会效应。不过,人们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这一点。并非罕见的一种现象是,人们对于某种重要政策体系有时只是强调其中的一个“顺应”,致使“民意”与“时代潮流”两者有时出现某种脱离的现象,进而使得该项政策体系出现某种偏颇的情形。 所谓顺应民意,是指必须遵循人民性的根本原则,本着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宗旨,来制定相应的重要政策体系。正如邓小平多次强调的那样,“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是判断我们一切政策成效如何的基本标准。习近平也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所谓顺应时代潮流,则是指在制定重要政策体系时,必须遵循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融入世界发展潮流的原则。邓小平指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一句话,就是搞现代化建设”。习近平强调,“一个国家要发展繁荣,必须把握和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反之必然会被历史抛弃”。 从本质看,顺应民意与顺应时代潮流两者是一致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首先,只有制定顺应时代潮流的重要政策体系,亦即有助于大力发展生产力、推进改革开放、积极融入世界发展潮流的重要政策体系,方能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最为基础性的物质条件,方能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马克思、恩格斯、邓小平在谈论社会进步时,总是把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作为最为重要的前提性条件。比如,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 其次,只有制定并实施顺应民意的重要政策体系,亦即通过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维护民众的基本权利等有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断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方能使广大民众积极认同发展认同改革,使民众成为改革发展的主体力量。正如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力量源泉。”“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虽然顺应民意与顺应时代潮流两者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在制定某种重要政策体系时,两者却会出现某种程度分离的情形 一方面,有时人们在制定政策体系时过于强调民意问题,将之放到一个不恰当的位置,却脱离了时代潮流及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政策体系,从某种意义上看,在当时是顺应大量社会成员的要求,但是却不顺应时代潮流,是一种典型的违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原则的政策体系。它的实施,必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窒息社会活力。一些发达国家,同样也存在广为大批民众欢迎的高福利政策体系。这种高福利政策体系往往超出了一个国家财政实际负担能力,降低社会在生产方面的投入,降低社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这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有时人们在制定重要制度政策体系时,脱离广大民众的基本需求如基本民生需求,过于追求不切实际的经济目标。在中国的“大跃进”时期,人们不注重制定顺应民意的民生政策,却制定出完全力不胜任的“超英赶美”的政策体系,其结果是,不仅民生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就是经济也出现严重滑坡。即便现在,这种现象也屡见不鲜。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忽略民意问题,热衷于追求GDP,甚至将之视为“唯一”,从而延误了民生的改善,并使经济发展缺少可持续性。 重要政策体系之所以有时会出现“顺应民意”和“顺应时代潮流”两者分离的情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人们维护自身切身利益的意识根深蒂固。无论在哪个国家,作为人,都有个弱点很难克服,这就是,社会成员一旦得到某种利益,哪怕是不尽合理公正的利益,就会觉得理所当然,当仁不让,将之视为自己生活状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让他们将不尽合理公正的、不符合时代潮流的、已经得到的利益(有时甚至是高福利利益)退掉,其难度肯定是很大的。特别是在社会转型利益结构调整的时期,这种状况更加明显。还有一个原因,是认识方面的问题。有时人们过分夸大了经济的作用,认为只要经济得到发展,其他一切方面的事情包括民生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会随之发展或得以解决。实际上,这种观点的思路是,只要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事情,同时也必定是顺应民意的事情。不消说,这是一种过于简单的线性思维方式。 在“顺应民意”和“顺应时代潮流”两者分离的基础上所制定的重要政策体系,对社会发展必定会产生广泛的消极影响,有时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一,削弱或窒息发展活力。如果只是基于民意而轻视时代潮流所制定的重要政策体系,就必然会流入平均主义或片面高福利政策的陷阱。这也是一种社会不公现象。平均主义和片面高福利政策是另一种类型的剥夺行为,是社会贡献较小者、能力较弱者对于贡献较大者、能力较强者的一种剥夺。如果人们付出的多少,同自己具体收入的相关性不大的话,那么其结果必然是人们工作热情的降低。进一步看,整个社会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必然会随之削弱。如果只是基于强调顺应时代潮流、强调顺应经济发展所制定的重要政策体系,则会由于长期忽略民生的改善,使得民众无法积极投身于社会发展进程,进而使得发展进程缺少一种主体化的推动力量。不仅如此,而且还会使得经济发展本身缺少一种必不可少的消费内需拉动力量。 第二,催生社会矛盾。长期忽略“顺应民意”的重要政策体系,必定会加重贫富差距,助推“丛林法则”的盛行,使社会各个群体之间产生各种隔阂和排斥,阻碍广泛共识的形成,进而催生或加重社会矛盾。如果只是基于注重民意的满足却忽略时代潮流而制定的重要政策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抑制社会活力的弊端会积重难返。当各种弊端积累到一定地步时,人们再试图予以强行矫正的话,同样也会引发社会矛盾冲突。这方面,西欧和北欧一些国家有着一定的教训。这些高福利国家之所以会出现一些社会骚乱,有时就是由于民众已经得到的某些不公正的高福利政策要被改变,因而引发人们对社会的不满所致。 第三,造成“有增长无发展”的畸形化发展现象。发展应当是以人为本的整体化发展,应当是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以及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就此而言,经济是手段性的东西,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宗旨的基本途径,是促进人类社会整体化发展的基础。但是,在忽略“顺应民意”的发展政策体系影响下,发展却往往会演变成一种见物不见人的、有增长无发展的现象,致使大量社会成员并没有从发展中得到应有的益处。比如,一些地方力推城市化的大跃进,其结果却往往只是圈地的城市化,交通设施的城市化,楼房建设的城市化,而恰恰不是人的城市化,不是农民的市民化。类似的做法,不仅使发展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而且由于投入量巨大甚至是透支严重,因而还使发展失去了可持续性。 第四,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基本职责的定位应当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其主要任务应是基于社会公正的准则,为民众提供必需、有效的公共服务产品。在这样的情形下,重要政策体系的制定如果忽略“顺应民意”的基本要求,那么,对政府来说,是履职不到位,甚至是失职。长此以往,政府便会丧失起码的公信力。再者,除了公共服务职责之外,政府对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以及经济的安全也负有重责。而一个政府所制定的重要政策体系,如果不能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有效的把握,不能有效地应对经济风险,那么其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重要的是,政府公信力的降低,会给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带来许多有害的不确定影响。 由上可见,重要的政策体系只有同时做到了两个“顺应”,亦即:既“顺应民意”同时又“顺应时代潮流”,方能既有效地得到广大民众的广泛认同,同时又能够符合历史发展趋势而有效地推动社会发展。切不可仅仅将其中的一方面内容作为制定重要政策体系的基本依据,否则便会导致政策体系的重大偏差和失误。由此,进一步看,应当同时将“顺应民意”和“顺应时代潮流”这样两项内容,作为判断重要政策体系是否科学合理的基本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