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指出:“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治本之策。其一,党执政兴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既要靠改革的力量,也要靠法治的力量。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并驾齐驱,不可偏废。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就必须使党员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其二,人民幸福安康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的权益要靠法治来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当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的发生,有种种原因,法治精神不彰是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在法治精神引导下形成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局面的同时,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风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才能出现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其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实践证明,加快法治国家建设,既要注重法律制度建设,又要重视更深层面即精神层面的建设,使法治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获得强大的精神支撑。法律只有进入人的内心世界,被人们所信仰所信赖,法治才能有力量,法律才能有权威。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决不能忽视法治精神的培育。特别是在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的历史条件下,弘扬与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法治精神,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我们应当将法治精神培育放在战略高度来认识,通过强化法治意识,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精神是人们对法治理想的向往,以及由此产生的信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真诚信仰和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蕴含着许多先进的价值理念。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作为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牢记法律的天平任何时候都不能倾斜,切实做到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论是作为价值、原则,还是作为制度、规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只有真正做到坚持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法律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活力源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坚持法治建设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不断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做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它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又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在两者之间架起了由此及彼的桥梁。 当前,要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须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人民群众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人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是无声的命令,也是生动的榜样。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真正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好地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把法治精神贯穿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践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