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设置派驻机构,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中央决定,将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探索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140多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共设置52家派驻机构,其中34家是双派驻机构,18家因驻在部门的性质或历史沿革等,实行单派驻纪检机构或单派驻监察机构模式。根据《意见》要求,中央纪委将对尚未设置派驻机构的80多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机构,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同时将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专司监督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同时,《意见》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等内容,将有力推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