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得到极大提高。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关键阶段,持续不断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更加突出的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
民生即人民生活,既包括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也包括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既包括对衣食住用行等生活资料的追求,也包括在生态和环境等方面更高的要求;既包括本代人生活,也包括后代人的生活。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期待是无止境的,人们奋斗拼搏所付出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实现更好的生活。就全社会而言,如果为增长而增长,就容易陷入一味追求GDP的泥潭,社会发展就会失去目标和方向;就企业而言,如果不顾一切地追求利润,忽略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考虑员工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状态,这样的企业迟早会失去消费者的信赖,其发展也不会长久。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宏伟目标既包括经济指标,也涵盖了城乡居民收入、住房、环境、教育、社会保障等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不断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物质和精神福祉,切实得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实惠,过上更加美满幸福的生活,才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待的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与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一方面是有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建国初期的73元和改革开放初期的134元增加到2011年的6997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建国初期的235元和改革开放初期的343元增加到2011年的21820元。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已实现小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应看到,我们当前的发展水平和生活状况与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善生活的愿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仅与发达国家相比,就是与发展程度大体相当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差距。因此,只有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才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缩小与其他国家的差距。
二、正确认识加快经济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辩证关系
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正确处理加快经济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这两者本质上是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处理好这一关系,要求我们既要着眼长远,又要把握眼前,实现在加快经济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中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实现了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生产决定消费,生产量决定消费量,生产结构决定消费结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前提是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而形成强大的物质基础有赖于生产发展。只有生产发展了,才能实现充分就业,劳动者才有收入。只有生产发展了,国家才有充裕的财力用来解决贫困人口问题,才能提高人们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才能更好地发展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各项事业。经济发展的程度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发达国家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之所以要比发展中国家高,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有相对更高的生产力水平。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之所以能够得到极大改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
保障和改善民生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其素质的提高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因素。保障和改善民生,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文化和思想素质,通过教育投入和支出形成人力资本从而推动发展。马克思说,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中介运动:生产中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同时消费也中介着生产,正是消费为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可以扩大消费,通过扩大消费需求诱导投资需求,促进生产发展并形成以消费促进生产的良性循环。只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才能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高度认同,从而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形成全社会良好的发展氛围。2011年我国人均GDP已达5400美元,已经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在这一关键的发展阶段,要想避免掉进拉美国家遭遇的“中等收入陷阱”,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改革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两者既有相互促进也有互相制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正确处理了经济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不断地改善民生,实现了发展与改善民生的互动,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也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国民经济总量一定的前提下,用于发展的积累和投资多了,能够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消费自然就少了;如果一个时期消费多了,投资和积累就必然减少。投资率和消费率多高才算合适,在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并没有一个固定标准。参考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世界各国平均投资率一般处在21%—22%。而自2003年以来我国投资率一直维持在40%以上,2010年更是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的48.6%,成为全世界投资率最高的国家。尽管我国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比较低而且分布不均衡,工业化和城市化任务还没有完成,积累率或投资率适当高一点属于正常现象,但显然目前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已超出了合理范围,依赖过高的投资维持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当前民生改善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作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取向。
三、努力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
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需要我们脚踏实地,坚持不懈。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要摒弃传统的过度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过度消耗资源和能源、过度牺牲和污染环境的发展模式,努力走出一条追求经济增长质量,减少资源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发展道路。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包括持续不断地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也包括提供优美的生活环境、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等;既要为当代人谋求福利,更要顾及下一代人的生活。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重点扩大消费需求;由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协调拉动转变,重点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做强第二产业,做大第三产业;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重点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世界上多个国家包括我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已经证明,市场机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体制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政府的职责,更要把它转化为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只有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生产力才会像火山一样从内部迸发出来,人们生活水平才能够得到最大的改善。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每个国家和地区都从开放中获得了好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实施改革开放,我国不仅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而且直接推动了国内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以最快的速度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因此,在今后的改革发展进程中,无论遇到什么风浪,我们都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动摇,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在改革开放中促进科学发展,在科学发展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共同富裕。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分好蛋糕与做大蛋糕同样重要。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在坚持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前提下,保护合法收入、打击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千方百计地消除贫困。二是加快形成促进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关系民生的生产要素和资源进入农村、进入贫困地区的有效机制。三是要确保把更多财力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了10万亿元,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重要基础,下一步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均衡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努力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把更多的财政收入用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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