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三阶段将于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告一段落,活动开展近两年来,各级各部门进行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可谓如火如荼,轰轰烈烈。但是,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个别人认为创先争优活动马上结束,以后不用再搞了,出现疲软、松懈现象。
创先争优真的要结束、不用再搞了吗?事实绝非如此。创先争优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执政能力、延续优良传统的创新举措。它是一种时代精神、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社会风气,我们不但要搞,而且要更深入、更灵活、更具体,活动可以结束,但创先争优的行动将永不停步。那么,怎样才能使创先争优精神源远流长,延续下去呢?
思想认识不放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在思想上重视,才能在行动中落实。创先争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化和延续,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我党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而不是“一阵风”的短期行为。我们在思想上要始终绷紧“创先争优”这根弦,让创先争优成为一种习惯,不能因为活动的结束而放松争创先进的意识,丧失争当优秀的动力。
常抓常新不懈怠。创先争优犹如“逆水行舟”,唯有常抓常新、坚持不懈方能见成果、得实效。不能抓抓停停、时紧时松,更不能看着时间搞活动,活动开展时“摇旗呐喊”,活动没结束就“偃旗息鼓”,这都是敷衍应付、不负责任的表现。要把创先争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创新意识、务实精神将创先争优与上级政策和地方实际密切融合,使其真正成为推动基层组织发展的“引擎”,展现广大党员风采的舞台。
群众意识不改变。温家宝总理曾说“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我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创先争优也不例外。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在真情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上下功夫,将群众是否满意,能否得到实惠作为创先争优的目标和根本。不论现在还是将来,都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就在身边,从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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