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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送出羊年首个减负大礼包:更多小微企业税收可减半
 
2015-02-26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决定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助力贫困学子和技能型人才成长。

会议认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加力增效。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励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在内的公共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发展。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会议确定,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一是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二是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三是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27项重大水利工程拟年内开工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国务院加大公共产品供给的部署,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目前纳入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57项已开工建设,27项拟于今年内开工,其余的要抓紧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应尽早开工。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加快建设这些重大工程事关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对当前稳增长也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下达,力争今年7月底前完成新开工项目的可研审批,中央财政用于续建项目的专项资金5月底前全部下达,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6月底前下达90%以上。二要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通过专项过桥贷款等方式,为地方开展水利建设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可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筹措建设资金。三要用改革的办法,通过财政贴息或其他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四要对相关省份和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挂牌督办,进度严重滞后的要及时调整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并督促整改、相应问责。

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500元

为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助学力度,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会议决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并抓紧研究完善高校助学贷款政策。帮助更多经济困难家庭孩子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更多有一技之长的建设者。

减负措施

减税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4月1日起,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

降费

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助学

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 0元提高到2000元,并抓紧研究完善高校助学贷款政策。

[解读]

粤失业保险费率已下调不影响对失业者的给付

广东早在2013年已作为试点省份下调了失业保险费率。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率为3%,即城镇企事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城镇企事单位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不过,针对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人社部早在2012年就下文要求降低失业保险费。

2012年,人社部下发通知,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2013年,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广东从2013年4月1日起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至2%,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下调至1.5%,个人费率下调至0 .5%。

通知还要求,广东有条件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适当下浮费率。也就是说,员工越稳定的企业,其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就可在1.5%的基础上“打折”。

根据人社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7043万人。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向南都记者表示,虽然失业保险的盘子不如养老保险那么大,但是费率降低仍能较大减轻企业负担。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了,会降低对失业者的给付吗?据官方报道,2014年前11个月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达663亿元,加上截至2013年底累计结存的3686亿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在2014年底累计结存金额至少可达4300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此前也曾表示,失业保险结余只要够半年到一年用就足矣,但我国失业保险金结余最高的省份即使不再收取失业金,也能用30年。“失业保险的结余比较大,失业者得到的失业保险给付不会因费率降低而减少”,庹国柱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只有失业保险与个人福利待遇挂钩较少,并只针对极少数失业人群,这部分降低缴费的比例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救助形式补充,因此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南都记者了解到,人社部今年将修订失业保险条例,根据各地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研究合理确定失业保险费率和建立费率调整机制。

年应纳税额20万元以内小微企业实际税率为10%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一直是税收财税政策的重点”,中央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小微企业的GDP产值虽然不高,但它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就能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扶持小微企业,可以说是抓住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一个关键点”。

施正文介绍,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20%的税率向小微企业征税,是2008年中央给出的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有关部门开始对小微企业实施更大税收扶持政策,最早是对于年应纳税额在3万元以内的实施减半征收政策。目前,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20万元以内。也就是说,年应纳税额20万以内的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税率为10%。

不过,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提出3年年限。施正文表示,对于税基优惠政策,国务院需要得到税法授权,“根据即将修订的立法法最新精神,对于授权立法必须明确设定年限”,到期后若还要实行,则需经评估后重新授权,有利于规范税制,促进税负公平。

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看来,羊年国务院送上的首个减负大礼包更显力度,不仅继续保持刺激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降费力度,更突显稳定投资的动向。白景明说,一方面,更多小微企业纳入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范围,并且所得税减按20%征收,企业减税后可以有更多的钱投资;另一方面,对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实际相当于为个人投资减税,既盘活民间存量资产,又激活民间投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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