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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启第三方治污之路 “一揽子”措施力挺
 
2015-01-15    
 

    “谁污染、谁治理”转向“谁污染、谁付费”

    “谁污染、谁治理”的老路将向“谁污染、谁付费”转变。

    国务院办公厅14日发布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从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发展环保资本市场多方面给予环境治污第三方治理政策支持。

    第三方治理“一举多得”

    近年来,我国多地区遭遇大范围、长时间雾霾天气,部分城市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局部地区土壤污染程度加剧。这些现象在引发全社会对环境问题高度关注的同时,也让公众充满困惑,为什么在环保成为基本国策,并且投入逐年增加之下,环境形势却依然严峻。

    “不少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闲置不用或间歇使用,形同虚设,完全实现不了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坦言,目前我国工业治污依然沿用“谁污染、谁治理”的老路,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治理问题。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工业企业自觉控污减排意识比较淡薄。同时,受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制约,也很难做到每个企业都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后也常常出现建而不运、运而不足的现象。

    “缺技术”、“投入大”、“监管弱”,环境改善自然难见成效。因此,在环境治理领域采用市场化手段,被认为是更加行之有效的治污之路。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在环境建设方面,政府更应该考虑如何让经济手段为环境改善多做贡献。

    贾康说,如果较多采用行政手段,政府并没有能力做到对海量企业有效甄别“关停并转”;以准入为代表的法律手段也会导致寻租层出不穷;依靠经济手段调节,让企业在市场中优胜劣汰才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据了解,目前在国际上,工业减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即排污企业以合同的形式通过付费将产生的污染交由专业化环保公司治理。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记者说,第三方治理模式的优点在于:排污企业由于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政府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对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执法成本;此外,还刺激了环保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可谓一举三得。”

    近些年来,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已经在我国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领域得到试行,取得显著成效。一些大型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也尝试着采用此种模式以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如燕山石化委托威立雅水务处理企业工业废水、上海化工园区委托中法水务处理园区工业废水,都取得良好效果。

    “已经有一些工业企业、县镇企业的污水处理委托我们企业来做。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桑德环境董事长文一波此前也表示,我们在技术、设备、问题处理方面比非专业公司强,由于业主和政府对环保企业的监督,环保企业的重视是空前的。经济上,双方也都是受益的。

    “一揽子”措施力挺

    为了更广泛、有效地推行第三方治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从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等方面鼓励和支持环境治理第三方治理的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根据《意见》,要推动环境公用设施管理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模式转变,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对可经营性好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租赁、转让产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从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发展环保资本市场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具体包括,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对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或奖励;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推进能效贷款、绿色金融租赁、碳金融产品、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质押融资;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方治理重大项目,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实行优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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