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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2014-09-29    
 

新华网上海9月28日电(记者 何欣荣)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2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作为载体和管理模式,全面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但这种可兑换是“分类别、有管理”的可兑换,而不是一些人理解的“完全的、自由的”可兑换。

张新是在上海自贸区挂牌一周年之际做此番表述的。他指出,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央的重大决策、市场的广泛共识,在改革方向上没有争议。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方案中,也强调要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创造条件、先行先试。

当前,社会上有人把资本项目可兑换错误地理解成“完全的、自由的”可兑换,进而认为金融开放会带来重大风险,并由此产生恐惧心态。“我们在上海自贸区试验的,不是这样的可兑换,而是‘分类别、有管理’的可兑换。”张新强调。

所谓“分类别”,就是只对实体经济有迫切需要的部分搞可兑换,比如企业合理的中长期融资、跨境投资等。而不对其他部分如衍生工具、短期资本流动(热钱)、短期外债项目等搞可兑换。

所谓“有管理”,就是对要搞可兑换的部分资本项目,也不放任自由,而是继续实施必要的宏观和微观审慎管理。比如区内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数额不得超过实缴资本的1倍。同时,在全国范围实施的存贷比、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监管措施继续在上海自贸区内适用。

张新表示,这一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两点。一方面,要开通正常途径,允许跨境资金的自由流动。另一方面,要坚决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不允许仅仅为了谋求资本利得的跨境套利、活跃金融市场的衍生品交易,对实体经济发展没有支持效用、又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或危机的跨境资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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