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善县国税局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通过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及时发现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600多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专用缴款书增值税抵扣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从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专用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税额才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不久前,嘉善县国税局通过税务稽核系统对某国际贸易公司申报抵扣的海关专用缴款书进行24小时实时比对后发现异常,第一时间转入稽查程序。并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小组,召开多次会议分析该公司近年的经营情况,从而发现诸多疑点,该公司涉嫌利用虚假的海关专用缴款书作为抵扣凭证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局及时将掌握的证据线索提供给公安经侦部门。税警合力开展行动,通过周密部署,取得了关键证据。经初步侦查,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为周边苏州市、宁波市、舟山市等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45份,价税合计7600多万元,涉及税款1100多万元。
目前,该案涉案人员2人已被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