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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虚构业务 虚开伎俩现形
 
2013-09-27    
 
 2011年12月28日,咸宁市崇阳县国税局向县公安局反映,半年之内,当地3家中药材公司开出中药材为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68亿元。但崇阳并不盛产中药材,怎么可能销出这么多中药材?而且,3家公司的财务室合署办公,就在国税局发现异常之后,财务室居然莫名“失火”,所有会计凭证均被烧毁……
    崇阳县公安局于12月29日,成立“12·29”专案组侦查。

  分工明确的“三人转”

  专案组侦查发现,2011年3月,汝某、刘某和金某共同出资,在崇阳注册成立3家中药材收购公司,专门从事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按开票金额的4.5%收取“开票费”。
    至2011年11月,3家公司分别向河北、辽宁等14家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1.68亿元,非法获利760万元。专案组于2012年1月12日在安徽太和县将此3人抓获。

  “罪链”浮出水面

  根据汝某等人提供的线索,专案组追查至河北、辽宁等地。
    河北石家庄某公司接受崇阳中药材有限公司虚开288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1773万元,并收取开票金额的1.5%作为“管理费”,再向汝某介绍的下游受票公司开票。下游受票公司向汝某支付开票金额7.5%的费用,用于抵扣偷逃国家税款。
    在汝某、梁某、史某等人介绍下,石家庄某公司向131家公司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向全国27个省市区的138家公司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额损失2亿余元。

  案情创全国之最

  后来专案组又追到北京、安徽等地,发现“12·29”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360家公司,介绍人62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8亿元。
    案情重大,专案组向上级请示,经公安部同意,纳入全国公安“集群作战”系列案件。6月21日,由公安部统一指挥,涉案各地公安机关同时行动,一举摧毁了这个目前全国最大的经济性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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