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做好扩大“营改增”试点有关征管科技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规范“营改增”的征收管理,做好征管基础工作,在确保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完成试点纳税人的交接工作,为“营改增”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征管基础。
通知对做细做实“营改增”征管基础工作提出几点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试点纳税人的范围,摸清基础税源,按期完成征管范围调整、管理档案移交和管户交接工作,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等相关手续;要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纳税申报和电子缴税方式,鼓励纳税人网上申报;要准确核定试点纳税人发票种类和用票量,对原使用普通发票采取简并、保留和替换的方式衔接,同时做好新票印制,确保供应;要加强对试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监控,切实做好为纳税人代开发票工作,妥善处理好试点初期代开发票申请相对集中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做好综合征管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相关系统的修改、测试和升级工作,按时完成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接收、核实和补录。要针对“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征管薄弱环节,积极开展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要通过对试点纳税人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逐步建立“营改增”管理风险指标体系。 |